我们四个女孩动手打人,被打的是一个女孩,我们都是未成年,被打人报了警,警察带我们去了警局,喊了各方家长,后来妥协了,被打人家长口头也说不再追究了.当时看事情不大就没立案。 结果第二天被打方要求赔钱 又再次到了警局,被打人开口说要陪1000元人民币,我们说去医院 费用我们来出。 被打人不同意,坚持要我们赔1000元钱。警察说了过两天再去警局带上1000元钱,现在我们怎么办 我们觉得不应该赔钱
关键是谁知道她有什么伤,我们动手不重,感觉她要得赔偿也不合理。那该怎么办
追答如果你们不服气,可以走法律程序,要求法院对对方的损失进行确认后,再依法进行赔偿。不过这样派出所可能会对你们进行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