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的法律问题q

我该怎么要回工资,当初进这个公司签过合同,合同上写明,一个月工资2100,一天70块,进公司前管理说公司每个月有奖金5000,加工资一共7100,每个月只发基本工资,这个奖金是年底发的,所以我进了这家公司,但是因为一些事故辞职了,公司因为理由是中途离开不发奖金,我干了9个月一个月就2100,你们说我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8-10-23
这个要看你们当时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了,还有就是你离职时是否符合劳动法要求,非单位原因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建议你带好你的劳动合同,然后去找个律师咨询一下较为稳妥
第2个回答  2018-10-23
只发工资而扣了奖金。
可以就此事向劳动部门举报。
工资,奖金,提成,都是工资的一部分。
第3个回答  2018-10-23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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