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的隐私是否要让位于公共兴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8
1、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应当进行限制,满足公众的合理期待。原因在于公众人物受公众爱戴、关注、崇敬或憎恶,无论出于何种情感,其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之中,为其个人带来了名与利。既然在公开舞台获得名利,那么作为代价,其隐私理所当然进行限制,公众人物也应满足公众兴趣的合理期待,接受这是成名的基本代价。2、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与公众兴趣冲突时,应当尤其界限。a、有些情形下,公众人物的隐私必须让位于公众兴趣:(1)原则问题:对于公众人物违法乱纪、背离基本法律与道德的事件,不可以以个人隐私回避公众的关注。(3)职业相关性的隐私:刘翔做为运动员,那么其脚伤公众有权之情;明星即以青春容貌牟利,那么其是否整容,也应在公众关注兴趣之内。(4)个人隐私的适度限缩:如名人房门之内的事情公众无权知情,但其离婚结婚则公众可以获知。具体何为适度需要进行具体分析。b、有些情形下,公众人物的隐私应当得到完备、彻底的保障,这部分隐私是人作为人的基本尊严的基础的隐私,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对人最起码的尊重,必须合法的保障。(1)住宅不受侵犯与通信自由不受侵犯。(2)阴私不受侵犯。法律尚且止步房门之外,何况媒体与公众乎。(3)非法窃取公众人物隐私行为应当予以打击,捏造事实、损害人格尊严的行为应该绝对禁止。(4)涉及到特殊第三人时,如李双江夫妇之子事件中,李某某作为未成年人,其隐私应当予以保护。(5)公众兴趣不得对公众人物的生活和工作造成过大的困扰。如公布明星住宅造成粉丝围堵等。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初二政治,关于个人隐私的!急急急!!!加分哪!
四、知情权、新闻自由与公众人物的隐私权的冲突 知情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要求相对义务人满足这一权利要求。新闻自由作为满足知 情权需求的一种法律自由,在承担发布公众所需要的新闻作品任务的过程中,有可能与 公众人物的隐私权相冲突。在这种情况下,是维护新闻自由,还是保护个人的隐私权, 就成为一个引起争论的问题。

中国隐私法
另一方面是作为利害关系人的的知情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在此情况下,隐私权应让位于社会公共利益,因为这不仅是个人的生活,同时也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健康和人口的生存质量。因此在隐私权的立法保护中,也应规定其保护的范围和限度。

被“街拍”如何维权?
第二,如果男女主角为非合法夫妻关系,却大街上成双成对,本身就是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不应该被社会提倡。摄影师街拍,用于自己兴趣爱好,发布在抖音上,属于正常的使用范围,没有侵犯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在大街上拍照不违法,所以摄影师的街拍行为本身不违法。第三,就所谓侵权结果而言,事件被推上风...

采访时未经同意进行拍摄算侵犯隐私权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

个人隐私被人偷看违法吗?
社会知情权包括对涉及公众人物的各种信息和社会新闻事件的知悉。公众人物,他们已从社会公众那里获得的较常人更容易得到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牺牲部分隐私权益,是对这种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交换。这里涉及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问题,公众人物(public.person)也有人称之为公众形象,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广为人知的社会成员,如歌...

班主任看学生短信 算不算违法~
按照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让位于公共利益的原则,原告的诉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这是我国现行法律对行使个人权利的一般性限制,即《民法通则》第七条,禁止权利滥用的原则。在隐私权的适用中,更多的时候表现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知情权,又称了解权,其基本含义是指公民有权知道其应该知道...

若一个女大学生在学校医务室发现其有宫外孕,学校知道以学校规章...
按照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让位于公共利益的原则,原告的诉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这是我国现行法律对行使个人权利的一般性限制,即《民法通则》第七条,禁止权利滥用的原则。在隐私权的适用中,更多的时候表现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知情权,又称了解权,其基本含义是指公民有权知道其应该知道...

学校应该如何使用学校学生的图片?
即使该人为非公众人物。也不认为新闻报道侵害其肖像权。新闻出版部门为行使舆论监督职能,而拍摄、刊登某人在从事违法犯罪或损害公益、社会公德时的图片,即使该图片有肖像属性且客观上不利于当事人之名誉,也不认为是侵害肖像权的行为。(2)司法行为与肖像权保护。为了司法目的而拍摄有关人员之照片、公告被通缉者之肖像...

看朋友手机是否算侵权
不算吧。。。但这么做也不好 你应该相信她~愿你们百年好合

在公共场合,什么样的行为你最难以忍受?
在公共场合,我个人认为最难以忍受的行为首先要看彼此的关系决定。如果彼此是陌生人,忍耐度会相对大一些。毕竟和自己没太大关系,对方大部分行为都还能容忍。相反如果是自己认识的人甚至是熟人,忍耐度会小一些。说实话,如果认识的人在公共场合行为不当,自己也会跟着觉得丢脸,有时自然难以忍受。先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