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各项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认真坚持“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四、认真执行安全设施
“三同时”制度。
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的
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七、组织制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人员,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活动。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生产
安全事故调查,并组织对所发生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统计、登记和报告,事故处理要坚持“
四不放过”原则。
九、向职工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等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接受工会、股东、从业人员对
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组织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应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科(室)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奖惩制度。
二、经常组织安全科(室)等有关职能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并对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四、主持制定安全生产培训
工作计划,并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
五、协助主要负责人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工作。
六、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五同时” 制度审查和执行工作。
七、对在用的设备、工艺流程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定期组织检查和检测检验,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性,工艺流程的安全性和职业卫生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
八、对
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监控,组织排除或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九、及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活动。
十、接到伤亡事故(中毒事故)报告时,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安全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二、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
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执行情况。
三、组织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监督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落实和按期完成。
四、组织安全技术教育,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和新工人进厂的安全教育。
五、 参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工伤事故的鉴定工作。
六、确保
消防设施完好备用,定期进行演习,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二、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三、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四、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五、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一、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二、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四、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五、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六、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班组长(工段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坚持班前安全活动,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三、认真落实
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四、做好对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告有关部门或领导。
五、认真做好本班组新进场人员的进场教育和岗位教育工作。
六、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车间安全人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二、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四、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五、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
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六、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问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七、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三、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发生事故后,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四、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六、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八、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厂(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生产职责
厂(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任务是: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厂(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及安全生产政策的拟订工作。
二、综合管理厂(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厂(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公司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厂(公司)所属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三、负责厂(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对厂(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协调厂(公司)管理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四、组织厂(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项目经理的安全资格审核等工作。
五、监督检查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六、监督检查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七、拟订厂(公司)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厂(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八、负责对厂(公司)重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审定并最终做出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罚。
安全科(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厂长(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三、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五、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六、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七、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八、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备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十一、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三、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设备安装、起重机械、施工机具、炉具、压力容器、各种气瓶、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高压管件等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
四、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五、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六、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二、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企业技术措施计划。
三、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
四、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五、负责贯彻工艺纪律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六、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七、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生产调度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三、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四、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科(室)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二、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企业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三、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四、与全体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二、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三、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计划、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二、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措施经费在固定资产、改造资金中提取10%—15%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三、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
四、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五、保证安全经费能够及时、有效的投入。
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二、监督劳动防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三、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四、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五、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六、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提出纠正。
七、对本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存在事故隐患,提出解决建议。
八、对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要求本单位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
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