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如果月末的时候,计算本月的应交增值税,其中有一笔业务,是进口材料,这份材料是公司生产产品用,那么月末的增值税是不算这进口的进项税,然后将本月的其他增值税销减进算出来,再加上当初进口时候的税?这样对吗?如果不对应该月末怎么处理
“进口货物的应纳增值税不得抵扣任何税额”——进口货物就是买进货物,应纳增值税就是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怎么抵扣税额呢。
进口货物,就只能交增值税,而不能做抵扣——进口货物交的是进项税额,如果你把进口货物拿去销售,销售时计算的是销项税额,这时的进项税额(进口时交的税)就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了。
不知我有没有说清楚,明白了吗?
追问就是说,如果进口的是原材料,不存在再次销售,那么这个应交税额,就是进项税,必须交,那我想知道,一个月内,其他业务产生的销项税额,可以把进口的那个进项税抵扣吗?。。。。。。还是说,必须是进口货物,有流动,例如再销售,由进口的货物再流转产生的销项税额,才能抵扣当初进口时候的税额???有点乱,看懂了嘛,求解释啊
追答进口的原材料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进口的货物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
只要你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过税务机关认证,符合抵扣条件,都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