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名义担保,股东A个人抵押房产贷款100万。此款股东A分成35万、35万、30万给股东A.B.C三人作为实收资本投资入股本公司。原来注册资本为50万,现在是150万。 股东A每月还要还银行贷款2万,包括本金和利息。这样公司是不是给股东A还银行贷款?还有这100万怎么入帐?会计分录怎么做? 谢谢,困扰好几天了 --!具体合同和协议都有,不会发生互相扯皮的问题。公司每月还股东A借款,这利息是进公司财务费用还是利息跟本金都还给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