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需要拿出什么证据起诉吗?

如题所述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前面所列的应当离婚的五种情况,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起诉方都应当提出证据予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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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01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有离婚条件。 针对你的情况,你可以结合以上条件去准备证据材料,然后写好起诉状去法院立案,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一般先坐进行调解,如果有以上条件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法院可能先调解一下要求双方冷静一下看看能不能和好,如果双方还是不能和解,一方可以在第一次起诉后六个月再次起诉,一般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
第2个回答  2014-01-01
分居两年 一方有恶习不并且屡教不改 婚后发现一方有不适合结婚的情形啊 很多的 你可以自己看看婚姻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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