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1平房,与邻居家一间同在一个院子里,房子都是东西向的,邻居就在我家屋子隔壁,因为我家在院子边上,所以就想从院子侧墙开门,把院里搭上墙封闭起来与原来房子连成2间,这样不就互不相干了嘛,可他家不让说什么挡住阳光了,其实他家一直想独自用院里的面积,他家把房子租出去给卖烧烤的,一直在院里做生意。我家常年不用房子,现在想在那做点小生意,所以才拾掇房子的。请各位高人指点,在自己家门窗前搭个小屋子碍着他什么事?怎样才能用法律的字眼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这应该不算私搭乱盖把?很多平房自己搭小厨房都应该的。请指点。谢谢
现在他家那个卖烧烤的走了,最可气的是他家找来个老太太住那房子,现在是不是我就没招了啊?现在社会哪有那么多理?他家一直闹,先找综合执法又找110.弄得无宁日啊。老祖宗留下的规矩,自己家的地方怎么能让给别人?只是感觉自己说话不硬气,想找相关法律条款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