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找亲戚建房,亲戚又找的几名工人,没有签定合同。这些工人按天付工资,干完活再结工钱。昨天中午,粉刷内墙时,有一名工人由于脚手架没有安装到位(少安一个横撑),另一名工人在脚手架上面有人的情况下拉动脚手架,导致那名工人从脚手架上摔下来,膝盖粉碎性骨折,我们拿钱让他住院手术,现在已花去医药、手术费5000多元。请问我家要付多少责任?工人自己应付多少责任?
我找的亲戚建房,亲戚找的另一名熟人,这名熟人找来几名工人。我们并不认识这几名工人,也没有雇用他们。现在我的亲戚也没有给伤者一分钱医药费,手术费、医药费都是我自己付的。更何况工人是自己没按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难道我家还要负全责吗?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追答你这如果是有承揽合同存立,你家可以免责的。
但现在不是承揽合同,只是帮工与雇用关系,这样是要负责的。
我真想给你家一种免责的帮助,但目前情形是你家是承责主体。
也许还有高人会为你家给予更好的帮肋,你可再等吧。
凭我的法理知识,我觉得你家这次是真摊上大事了。
我真诚祈求你家能为此事减少损失。
我找的亲戚建房,亲戚找的另一名熟人,这名熟人找来几名工人。我们并不认识这几名工人,也没有雇用他们。现在我的亲戚也没有给伤者一分钱医药费,手术费、医药费都是我自己付的。更何况工人是自己没按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这种情况下,我还付30%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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