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公安局在什么情况下还可以重新拘留当事人?

我把对方打成轻伤甲级构成十级伤残,现已取保候审,对方要求我赔偿十万元,我觉得对方是有关系才要求我同赔偿十万,而且派出所没有做到调解,我觉得十万元太高,想去派出所理论,只是当心又被抓进看守所,想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做?

第1个回答  2010-08-01
十万是有点高。不过,公安的权力是比较大,根据案情和证据的辩护,公安是可以撤销区别,羁押嫌疑人的。所以还是需要慎重考虑。最好有律师辩护 。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聘请律师辩护,是帮助刑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唯一法律途径。通过百度hi加“北京杜律师”,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在线交谈。
第2个回答  2010-08-01
在你被取保候审的时期内如果再违反法律时才会再进去,等同是考查你的,其他的可以进行!
第3个回答  2019-12-23
取保候审后公安局在当事人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还可以重新拘留当事人
第4个回答  2019-07-31
取保候审之后一般不会拘留,如果违反规定或者办案机关认为有羁押必要的,会直接采取逮捕措施。对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