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保险做假现场的问题

A车在汽车修理厂倒车把静止不动的B车给撞了。A车只有交强险。B车有全保。后来2人协商写了个协议晚上伪造了个假现场报警后第2天交警认定交强险互碰自赔。当时写的协议是A撞了B。A叫B协商一起做假现场一切责任A承担。现在如果B把协议拿给交警看或者报警请问A将承当怎么责任。需要专业点的回答。
如果B报警的话,保险公司没有赔,直接销案就没什么事了。。。如果赔了,保险公司可以提出追偿。到时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请问是追究A和B2个人的责任还是追究A一个人的责任

  您好
  如果没有什么伪造现场的协议的话,就是A车的全部责任。B车静止不动,属于停放状态,所以是没有责任的,这样的话B车的损失由A车的交强险赔付,A车的损失则要自己承担,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因为交强险只赔付第三者,也就是B车。
  互碰自赔也就是把责任划为同等责任了,A车B车都有责任,这样就可以A车的保险公司负责A车的赔付,B车的保险公司负责B车的赔付。这样的前提是两车损失都在两千以内,双方同意承担同等责任,双方都有交强险。
  现在AB车都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付,就是双赢了。如果B把协议拿给警察看,就不是简单的A车将承担什么责任了,那就是自首了,自首什么呢?
  承认自己骗保,保险欺诈。下面是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内容。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请做合法公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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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1
如果B报警的话,保险公司没有赔,直接销案就没什么事了。。。如果赔了,保险公司可以提出追偿。到时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0-08-02
这点屁事够不上刑事案件的
金额太小了
而且还是未遂
交警最多把你教育一顿就完了
放心睡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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