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位车主,你不要心急,毕竟是你全责,和对方事故方说话要有理有据,既然交管部门已经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只要有任何一方不愿意和解,就一切按民事法律程序执行,通过你的保险公司定对方事故车的损失,到你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维修,车辆修好,修理厂给你出具发票,你先垫付此费用,之后你拿上单据找你保险公司报销。没有问题。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保险公司另外一种定价,就是对方不愿意在你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那么保险公司报价会低不少,如果对方认同保险公司的报价,那么车他自己修,你先预付一部分费用,车修好,对方拿发票过来,你把差额补齐,没有问题。
结合你现在的情况,显然,对方不认可你保险公司的保价,那么你现在要做的就是,让保险公司给他沟通,你收集相关资料,必要时录音,字据,保险公司给你的报价短信等都保留好。不管他,让他起诉你,不要怕,你应诉就好,他肯定败诉。
希望解答对你有用。
追问请问如果法院判赔,我需要补钱的吗,补上保险公司赔不够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