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实行分封制。具体官职如下:
西周严格的施行宗法制度和嫡长子继承制,建立了周天子-卿士-诸侯-卿大夫-士-国人的统治序列。就官制而言,大体上有卿士-诸侯-卿大夫三等。卿士辅佐周天子执政,诸侯世守其国,卿大夫辅佐诸侯治理国家、并且从诸侯手里领受世袭采邑。
西周的官制,更为繁杂。周王左右的辅佐为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三公。三公之下有三事官(政务官、事务官和地方官)、四方(诸侯和方国、部族)和卿事寮。
王朝官员为:
总揽朝政的太宰、掌祭祠礼仪的太宗、掌历法记事的太史、掌祈祷的太祝、掌神事的太士、掌占卜的太卜,合称六卿,六卿的僚属,总称为卿事寮。
王朝还有掌土地和农人的司徒、掌百工职事的司空、掌军赋军政的司马、掌版籍爵禄的司士、掌刑罚的司寇,合称五官。
为王室服务的内廷事务官,有三公之佐的三少(少师、少傅、少保),有道、辅、弼、承四辅,有膳夫、缀衣、小臣、寺人、内竖、阍者、门尹、司王宥、火师、水师、大酋、太仆、御、右、萃车、趣马、师氏、虎资、舆人、医、艺人、隶人、太子宫尹等。
在王畿外服的封国,称为四方,包括侯、甸、男等诸侯。王朝有时派使臣到诸侯国任监国。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仿照王室设置百官有司,成为相对独立的政权,主要有三事官,即司徒、司马、司空,分掌政务、司法和民事。
周的各级主要官吏,都是在宗法制度基础上世袭,而且文武不分,平时治民,战时就是各级将领。周朝的地方制度,有国、都、邑、野、鄙。周王和诸侯的都城为国,诸侯国中的大城为都,小城为邑,此外的地方称为野或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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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爵位
“公”这个爵位非常尊崇,就《春秋》记载来看,称公的只有寥寥数国,主要有宋国、虞国、虢国等。宋国称公,是因为宋国是商朝的延续,在周代属于国宾,即所谓“宾而不臣”,其地位自然不能与其他诸侯相等。
侯是第二级的爵位,绝大多数诸侯都爵位都是侯(所以才叫“诸侯”),比如鲁国、晋国、齐国、卫国、陈国、蔡国等等。他们的国君就分别叫做鲁侯、晋侯、齐侯、卫侯等等。
第三等是伯,封伯的诸侯主要有秦国、郑国、曹国等,所以秦君叫做秦伯、郑君叫郑伯、曹君叫做曹伯。比如《左传·僖公十三年》:“晋荐饥,使乞籴于秦。秦伯谓子桑:‘与诸乎?’”。
第四等是子,子爵在《春秋》中有很多,但无一例外都是蛮夷,比如楚国(楚子)、吴国(吴子)、越国(越子)等等。
第五等是男,遍寻整部《春秋》,男爵只有一个,就是许国。如《春秋·僖公四年》: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周朝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