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的秋》这篇文章是怎样前后呼应的? 课文为什么不写火一般的香山红叶,明镜似的昆明湖水,对陶然亭

《故都的秋》这篇文章是怎样前后呼应的?
课文为什么不写火一般的香山红叶,明镜似的昆明湖水,对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等也一笔带过?
文中的排比句具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故都的秋》里的秋天是以“清”“静”“悲凉”为题眼的一篇文章,文章用北国的秋景的浓色与厚味来和南方秋色的淡色和浅味形成对比。全文1600多字,运用了40多个秋字来描写秋景非但没使文章枯燥无味反而使文章更加生动,可见郁达夫的写作手法已经出神入化了,本文堪称佳作。
一、诵读提示
本文是现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感情浓厚,意味隽永,文辞优美,教师应当努力引导学生进入课文的情境当中。由于本文的写作离今天已经久远,学生要充分把握文中的意味情味可能有些困难,所以应当先介绍作者和写作背景,并提示学生诵读宜慢不宜快,认真体会景物描写所蕴含的思想感情,当读到作者直接抒怀部分时更要认真感受作者的心意、情怀。要注意课文的文眼,即“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此句提纲挈领,笼罩全文,更要认真领会,循此线索整体把握文章大意。
二、 整体感知
1.本文题旨
“故都”两字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结合在一起,暗含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题目明确而又深沉。本文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向往、眷恋故都之秋的真情,并流露出忧郁、孤独的心境。在把握本文主旨时,要注意理解作者思想感情的时代性。社会风云和个人遭际在作者心里投下阴影,以致对故都清秋的“品味”夹杂着一些苦涩。
2.本文结构
文章开头和结尾都以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对比,表达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情。中间主体部分从记叙和议论两方面描述故都纷繁多彩的清秋景象:记叙部分采用并列结构,根据“清”“静”“悲凉”的三个层次,逐一描绘故都的自然风物,共有五种景况,即清晨静观、落蕊轻扫、秋蝉残鸣、都市闲人、胜日秋果;议论部分,从喻理的角度,进一步赞颂自然之秋,赞颂北国之秋。首尾照应,回环往复;中部充分展开,酣畅淋漓。
3.情景交融的特点
作者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描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特殊的神韵。他不写故都皇家宫殿、园林,也不写远近郊区众多优美的自然风光,那些景致虽然也代表了故都的特色,但似乎离老百姓生活很遥远。他只是依凭一个普通文化人士的眼光来观察和体验故都之秋,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都笼罩着一层奇异的主观色彩。例如写“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蓝色的牵牛花,从寻常景象甚至破败景象中看出、体验出美来。写“北国的槐树”的落蕊,“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写“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这些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情怀,恐怕只有郁达夫这样一个具有平民倾向又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读书人才能体验得到,才能表现得细腻而深刻。最能表现情景一体的是“清”“静”“悲凉”的描述。“清”“静”,既是对客观景物特点的描写和总结,又是作者内心的感受;“悲凉”,则更多的是作者的主观感受,与景物既有联系又无必然联系(因为感秋可生悲也可生喜,悲者未必从秋景得来)。“清”“静”是大多数散文家能感悟得到和写得出的,未必见得奇妙,而“悲凉”则属于郁达夫一人独有,最见奇妙。总之,本文情意浓厚,以抒发内心感受为主,写景并不像其他作家的散文名篇那样占有很多篇幅。在这一点上可与《荷塘月色》对比,《荷》文写景似用工笔,精描细绘,景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情为景所藏所掩;本文则略于写景,尽力抒情,文情更给人以亲切感、厚重感。
三 鉴赏要点
1.对比
开篇提到“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结尾提到“南国之秋,当然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并作了适当的展开,以此与北国之秋作对比。对比的目的非常明确,即抑彼扬此,北国之秋胜于南国,是作者的主观感受,表达作者对故都的秋的热爱。这种感受既来自空间的对比(南北两地),也来自时间的积累(“已将近十余年了”)。
2.描写
本文直接描写景物的语句不多,但都是极其精彩的,而且饱含作者的深情。
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这里写了视觉形象、听觉形象。景物写得非常细致,如“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也写了观景、赏景的心态、动作,如“细数”“静对”,透露出悠闲、惬意。总起来说,表现了作者热爱故都之秋的情怀。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这里写了视觉形象、触觉形象。花铺满地,写视觉形象;脚踏花地,写触觉感受。写触觉,更给读者以逼真的感受。这里寂静无人,斯人独徘徊,无人可与交流,便只有与自然相交融。揣摩作者的心境,大约是欣喜的,又是寂寞的。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
这里的写景不拖泥带水,一句一景,写出了北国清秋之雨忽来忽去的情景。云的景象、雨的阵势,写得活灵活现,说明作者观景非常细致,也表明作者在谈到寻常百姓生活时心情非常愉快。
3.人物
这里写的不是上流社会人士或文化人士,而是平民,即“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为什么让他们作为故都人的代表?想必他们的形象更有地方特点,而且作者觉得与他们更亲近,表现出作者的平民意识,似乎也能觉察出作者很想像“都市闲人”那样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4.文化氛围追问

能简单一点吗?

追答

第1段写作者对故都秋的感受和向往,第14段写作者对故都秋的眷恋之情,都是抒发情感,“向往”是在去故都之前,“眷恋”是在离开故都之时,其实质是一样的。所以1和14自然段也构成了呼应。第2自然段、第13自然段分别抓住其“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和“色彩不浓,回味不永”的特点,这样在结构上就形成了前后呼应。

文章采用总分总的结构,开篇总起,写作者对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的不同感受,表达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情;而后分写,描绘故都秋景,赞美北国之秋;最后总括,写北国之秋色浓味永,抒发对北国之秋的无比热爱。这种结构不但与作家千里寻秋-故都尝秋的行文思路极其吻合,便于作家思想表达,而且有助于读者理解文章内容,体会作家情感。

简单了

追问

谢谢

请问第二个问要怎么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11-23
1.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三个“来得”,表达了作者情感。也概括了全文的意旨,既有顺畅的气势,又有抑扬顿挫的声韵之美。
2.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
运用排比,用“慢”“润”“淡”表现江南的平淡细腻之味;作者借用南国之秋的淡而无味,来衬托北国之秋的深味。表达作者对北国深深的眷恋之情。
3.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
前后都用排比的写法,从不同方面说南方之秋无欣赏之处,反衬北国之秋的美好;表达作者的北国秋天的喜爱之情。
4.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
词组的排比,一个短语是一幅画面,展现生动美景,是“故都的秋”的意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表达作者对北国的神往之情。
5.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
三个“觉得”组成排比,隐隐地透出作者悲凉的感觉和心境。
6.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近乎口语的排比句,好像是作者津津乐道的样子就在眼前,充分表达作者对北秋的赞美之情。
7.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
用排比,从多个角度对“南方之秋”与“北方之秋”进行对比描写。表现了南方之秋秋味的平淡、稀薄、柔软、范围狭小;北国之秋秋味的浓烈、厚实、刚强、范围的广大。
8.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说理性的排比语句,以具体事物来说明,生动形象,饶有趣味。追问

请问第二个问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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