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出口的是白板及其配件,以前报关的时候一直写的是白板,但是客户后来又定了配件,报关的时候就报的白板,(白板上的架子和螺丝确实是属于白板的)海关查验的时候说物品和品名不符合,属于骗税行为。但是税则号和退税率2者是一样的。事后海关也查明确实如此。但是仍然要交保证金2万(也就是罚款),我个人觉得这样的处罚不恰当。不知道事情还能 不能有转机。开始的时候已经疏通过了,但是没有效果,事情也解释了一天了,所以据理力争是不太可能了。不知道是不是还可以去疏通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