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的记账汇率、退税汇率及折算增值税销售额的汇率应如何选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2-14
记账汇率,即指进出口企业采用外币结算时记账需要折算为人民币本位币时采用的汇率。根据会计准则及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记账汇率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也可以采用按合理的方法确定与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即期汇率,通常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
增值税销售额折算汇率,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5条规定,以外币折算销售额的,折合率可以选择业务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号的汇率中间价。
出口退税汇率,即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把外币离岸价即FOB销售额采用一个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来计算退税。对于这个退税折算率没有规定采用哪个,但根据税总发2015 162号要求,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每月前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系统外币的外汇人民币折合率设定。折合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当月1日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因此为了跟税局审核系统对应起来,企业申报退税时的汇率也采用1号的中间价汇率。

综上所述,在实务中,出口企业对以上几种汇率都采用一个即按出口月份1号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中间价,如果1号遇到是节假日,则依照银发2014 188的规定,找1号前一日的外汇牌价(若前一日仍未有汇率的,继续往前找)作为汇率使用。有的地区采用的是出口月份第一个工作日汇率,如广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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