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里的户口问题

我手上有一份 (关于同意东陈镇南东城村等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的政府文件,是2007年批复的,我是 江苏省如皋市东城镇南东城村人,我母亲也是,她在09年遇到车祸,大大们都知道,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赔偿金额相差很多,所以请问这份文能不能这份文件把我们定为城市户口,最好是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来支持,因为马上要开庭了,这些要上法庭上说的,希望各位大大们帮忙,尽快,谢谢
你好
可能我没有写清楚
我的问题是
能不能根据 (关于同意东陈镇南东城村等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也就是 村改居 这一份的政府文件
把我母亲的户口定位城市户口?
谢谢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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