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下,我们家三姐妹没兄弟,父母都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老公叫我去写上他的名字,这合理

吗,如果要卖掉,我得分他钱吗,我觉得应该给妹妹们,给老公不合理,我是嫁过去的,还要贴钱吗,而且他们一家对我不好,这次不听他们的又要来吵架了,如果离婚,我父母的房子他有份吗?现在房子没房产证,是以前买地自建的,我是农村的!谢谢解答。

第1个回答  2014-09-01
父母留下的房子归你们三姐妹一起继承,她俩不要的话,就归你一人。继承得到的房子或房子的份额,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分一半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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