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法中关于工作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们厂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而且没有休息日,工资是按每天的生产量算的,如果请假或是厂里因事放假就一分钱都没有,我想问问在劳动法中关于工作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第1个回答  2021-03-25
新劳动中的工作时间是劳动者为履行工作义务,在法定限度内,在用人单位从事工作或者生产的时间,当中包含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中断时间,其中每天不超8小时,每周不超44小时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包括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1.标准工时制是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3.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4.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5.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6.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上休息1日。法定节假日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7.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8.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如下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1)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可以调休或者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2个回答  2010-05-06
劳动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你们厂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而且没有休息日。如果不是经劳动部门批准的“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就是违法行为,可向当地12333劳动监察热线电话举报!!!
第3个回答  2010-05-06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4个回答  2021-12-20
国家实行劳动者从全年日历时间365天中扣除52个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节假日11天,全年应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时。按此推算,每个月平均应工作约167小时。不得超过上述规定限额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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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个回答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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