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也有权有势,假如杀人不要犯法,我真想好好收拾收拾这个叫张宏的法官,我现在真实的说说事情经过,请大家给说说:我叫王林,本地人,事因2009年一民事经济执行案件,标的近10万,被执行人是个泰兴辖区初中老师,一年有好几万的收入吧,早年执行过程中,一直说马上去查扣其工资,要不说一定把人先拘留了,到后来不拘留,追加了个担保人,答应至2011年元旦后一个月保证给予1000。但法院bu管我怎么申请怎么催,就没去这个担保人家催要过,更不要说去依法去抓人拘留了。。。。。现在拖到本金就4000左右,负责执行的法官张宏来个“我们领导研究过了,人家欠好多人钱呢,就先给你了,但利息不计算,要就写个结案手续来,要你就别拿钱”(其实我一直问有没查扣被执行人工资?一直催对后来担保的第3人强制执行,但一直没给我任何答复,也不公开这个人究竟有多少债务在法院被执行,而且近10万的被执行款,大几年,我就是存银行还有利息,更不用说因为诉讼而给我造成的各种损失了,我当然不愿意,现在人家法官不高兴搭理我了,与他们分管的钱书记联系,人家书记说马上我让他们依法执行(也不知道是忽悠我,还是书记知道依法的重要性和合理性),但不管怎么样,这个张宏的问题应该引起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并且给我们回复调查处理意见。你张宏凭什么知法不依法?难道你的领导就这样指示你的?还是另有不可告人的什么?‘你不依法就不依法,好歹给点说服力,要不按你的那样,要不就不怎么样,这样与活生生被你“**”有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