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2017年7月1日起,每个人每年都有机会免费查看信用报告两次。 超过人数,按每次10元标准从3次开始收取。 征信报告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查询:现场查询: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军人证、护照、港澳居民大陆通行证、台胞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到派出所 中国人民银行查询。自助终端查询:将您的身份证放在自助查询机的识别区,通过现场头像查询,信息比对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网上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通了我的信用报告网上查询服务。
2、征信报告分为个人信用报告和企业信用报告。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的个人信用信息记录,用于查询个人或企业的社会信用。征信报告分为三类:个人基本信息、信用交易信息和其他信息。 2019年5月,新版个人征信正式上线,进一步完善征信信息的篇幅和细化。 2020年1月19日,第二代征信系统正式上线。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新版征信报告已上线运行,逾期记录“有效期”正式定为5年。新的征信报告将逾期信息的起点设定为2009年10月,此前的不良还款记录已被删除。由于相关部门没有明确负面记录的时限,在旧版个人征信报告中,无论是几年前,都会显示逾期记录。新的信用报告只显示了消费者最近五年的逾期记录。
拓展资料
除了最常见的信用卡透支、逾期还款等个人按揭贷款外,一些延迟还款、担保等行为可能会被纳入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显示,如果我有欠税、民事判决、执行、行政处罚或电信拖欠,可能会在报告中显示。这意味着,未来拖欠的水电费、燃气费或固网费,以及为第三方提供的担保而未能按时偿还贷款的,也将被计入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