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写起诉状一份!!!急求!!!急……

案例:2000 年 3 月小文与乔某结婚,夫妻二人居住在上海普陀区一处公有住房内。 2002 年在购买该公有房时,小文的父母与她签订了一份家庭成员购房协议,资助小文购房并确定小文为该处房产的产权人。 2002 年 2 月 25 日,小文取得了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时间过去了 5 年,小文觉得,在购房过程中父母给了自己很大的资助,因而决定将父母也补充登记为该套房屋的产权人,这样一来,房屋的产权人就成了小文和其父母三人。而在购房、变更登记的过程中,作为丈夫的乔某根本就没有发言权,房产证上也始终都没有他的名字。 2007 年 5 月,小文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请,法院并没有支持离婚诉请。结婚七年,房产证没有写自己的名字也就算了,还把岳父母加进来!气愤的乔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小文变更其父母为房屋产权共有人的民事行为无效。要写起诉状!!!!

第1个回答  2012-01-10
1、建议咨询律师。
2、我在上海律师事务所工作,联系方式点击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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