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1-0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
你可以辞职,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
纵横法律网 于家亮律师
第2个回答 2012-01-03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欠发工资3个月以上可以多要求100%工资的。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1-03
不用和你们的老板说多的,我是陕西和兴混凝土的司机,咱们情况一样!我到劳动局了,他们说他只有罚款和督促权利,最多罚2万,老板交了他们不管了!你只有把车开走,要挟老板和你谈。记住开走要报案!我就是这样成功了
第4个回答 2012-01-03
拖欠工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辞职的话需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
纵横法律网 宋晔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