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考退学规定

因为学校当初招生时,所提到的专业,计算机专业。等报了名后,却把专业改了,没有了计算机专业,而成了经济信息管理专业。计算机专业跟经济信息管理专业是一样的吗?
申请退学,却要了一个月(从入学到院长签字),而在改专业后,就已经提出申请,却没有批,一直在拖,改专业后上课18天。
像这种学校改专业,要退学的话,有什么规定呢,有没有什么政策呢,特别是退费,是不是应该退还全部费用呢。可学校去只退百分之五十。
谢谢各位好心的人,帮帮我的忙。
最好是有法律依据。
谢谢!
◣一字㊣刀疤◢ 回答是这样,可是我的退学申请书却被老师一直拖,整整拖了一个月,那又应该谁负责呢,又没有书面证明。那应该怎么办呢?

第1个回答  2007-09-28
民办学校(自考助学机构)学生退学退费暂行规定
为鼓励支持全省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切实加强与改善教学管理及财务管理,保护社会力量举办高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近日下发了《社会力量举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暂行规定》。
规定指出,有下列六种情况者,应允许退学、退费:
1.因学校宣传不实,主要表现为学校宣传、招生广告未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或经审批后自行更改内容进行宣传引起学生不满,学生在报到注册后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要求退学的,学校应该批准退学,并退还全部所收费用。
2.新生报到注册后,又被普通高校、普通中专录取,或学生因患有传染病、严重疾病 (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坚持学习,凭录取通知书、有关证明和本人申请要求退学的,学校应该批准退学,退费标准按有关具体细则执行。学生报到注册四周以后要求退学者,不退费。
3.学生报到注册后,因应征人伍,凭新兵入伍通知书和退学申请办理退学手续,按报到注册时起至提出退学申请之时止的实际时间(按每学年学习时间10个月计算)扣除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后,退还剩余部分。
4.学生因意外事故或家庭经济发生重大困难而不能坚持学习者,凭乡(镇)以上政府有关证明和退学申请办理退学手续,按报到注册后至批准退学时的实际时间,扣除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后,退还剩余部分。
5.学校所开设专业由于招生人数少不能成班(指该专业学生人数少于30人),并且 40%课时不能按教学计划进行正常教学活动,学生本人又不愿意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或所开专业学生人数少于10人的,学校应该同意退学,并退还本学年度或本学期所收全部费用。
6。学生报到注册前预缴学费等款项,因某些原因不能来报到参加学习者,应退还预缴全部款项。

你可以到当地教育局投诉,他们会给你办理的,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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