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时出具的进料加工免税证明表,其数目比单证收齐中的少,税局要求证明,请问该怎么写?

海关的进料加工手册号为C42050350340,单证收齐中是14条,进料加工免税证明表只有11条,税局说这种情况跟计划分配率和实际分配率有关,因为头次遇到不知道怎么写,求高手指点,多谢!

你是采取实耗法吗?是不是你没有在明细中录入手册号?

如果是购进法又是在当期有核销的话,可能你先 生成了核销证明,后录入明细数据。这会出错。你删除核销证明,重新生成即可。

你应该是采取实耗法的吧。只有实耗法中,进口料件才和收齐有关系。在购进法中,进料和出口销售有关系,却和收齐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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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24
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使用购进法,正常加工都是会有损耗的,例如进口100条鱼,可能出口是95条烤鱼,有5条鱼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而你现在的情况就是进口100条鱼,出口120条烤鱼,这个情况的说明你该怎么写就得问生产的技术人员,产品怎么做的,为什么加工出来更多了。有可能是进100米布料,出口200件服装,对于进出口单位不一致的,把单耗写上。收到后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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