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终局裁决,我去法院申请了执行,可中院暂受理后却终结执行了。中院 暂受理后应该多久正式受理并要求我交答辩书?
说的有点乱:
是中止执行还是终结执行?中止执行是要等中院的裁定下来后再做出终结执行或恢复执行;
中院是受理了还是没有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