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人家10万元的借条,只写了借款的日期,却没写还款的日期。像这样的借条,会过期吗?我该起诉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8-08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债权人随时可以主张权利,债务人随时可以履行还款义务,但是不能超过二十年。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4
如果对方不履行还款的话,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还款日期要如实向法院反映、提供。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8-10
没有过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
纵横法律网 杨艳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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