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还需要向地税交哪些税?

如题所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税的城建税及附加费的计税依据,变成应纳增值税的税额了,其他的,没别的变化。

如果实现有增值税,应该缴纳增值税的同时向地税申报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如果签定有合同,也应按月申报印花税;
如果房产、土地也是企业的,每月应计提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如果有车辆有营运收入,还应计提营业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车船税;
此外:还要留意代扣个人所得税。

目前,营改增属于初步探索阶段,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就是原来征收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地税征收改为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目前试点的有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取得的进项可以抵扣。
目前的政策,是在营改增试点期内,仍保持现行财政体制不变,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税款收入,税改后仍归入试点地区财政收入。试点行业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进行适度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在税改向全国推广的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效措施和分配方案,以解决国税与地税的分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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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 征税款和代 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9号)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营改增后,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的税有:
1.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的增值税  
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
5.资源税
6.印花税
7.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的部分)
8.房产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耕地占用税
11.契税
12.土地增值税
13.车船税
14.烟叶税
15.地方税的滞 纳 金、补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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