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说,不论什么理由,都应该把人放出来?我对这个不是很懂,有没有可能债权人和法官串通什么的???谢谢,有点急。
追答民诉 如果拒不履行判决或裁定
第一百零四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我问过一个律师,他说法官有这个权利,我就疑惑了,和我知道的不一样,所以就啰嗦的想确认一下,继续拘留是违法的是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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