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83年在集体所有制企业参加工作,87年开始交纳养老保险金后因单位不景气一直由个人全额交纳养老保险金直至06年6月份,近几年因身体不好经济条件差一只未交养老保险金。现在想办理病退,请问还需要补交06年至今的养老保险金吗?需要怎么办好?
我父亲是山西运城的,属于普通职工。他们的单位是运城的一个县供销社,属于集体所有制得单位。请问有知道这方面的政策规定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