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指标工勤编,怎么变成事业干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5
你好,本人也是机关公职人员。
既然是事业编制工勤编,肯定属于在编人员。
而且你们是参公单位,就是事业单位编制,但是收入跟公务员一样。
另外参公的单位一般都有独立法人的,就比如XX局下属的事业单位。
如果是执法局按理说应该是公务员编制。(注:干部都是公务员编制,事业编制的干部不知何解?)
如果是执法局下属的单位(XX支队之类的)就是事业编制了。(穿制服,参公待遇的那种执法人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5-29

指标工勤编的说法主要都是针对一些历史遗漏的老员工(主要是学历的原因),事业编制本身不管是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能岗位还是行政岗位应该是没有区别的。

不过行政岗位更容易晋升干部(因为工作性质相同),主要要看你现在的级别,每一级晋升都有明确要求的。如果有编制空缺的话,当然可能通些某些程序,如考核、面试小组之类的进行晋升。

工勤人员占用编制,为工人身份,但现在各地执行政策好像有所不同,有些地方招收的是临时工勤人员,所以待遇会有很大差别.而我这里指的是有正式编制的工勤人员,一般分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前者服务于公务员系统,但不能转任为公务员;后者服务于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竞争上岗获取干部身份。

工勤考核:《暂行规定》将非在编雇用人员定义为"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非在编人员雇用指标内,根据工作需要,以合同形式雇用的,不行使行政权力的人员。"非在编雇用人员根据岗位不同,分为专业技术岗位非在编人员、辅助岗位非在编人员和工勤岗位非在编人员。

根据《暂行规定》要求,非在编人员雇用指标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的工作需要及现有编制使用情况核定下达。指标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期满后自动失效,如工作需要可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重新核定。

非在编人员的雇用由雇用单位在下达的指标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行组织、确定,一般应经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程序。《暂行规定》还特别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雇用非在编人员应当优先面向本市户籍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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