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辞职后,公司要求我们签署辞职后2年内不得在此行业就业的协议,这有法律效应吗?

我们公司是成都一个小有名气的民营企业。前几天,公司同事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因为辞职那个同事是公司内部一个部门的小主管,懂的还是比较多。公司见此状,要求我们现在在职的一定级别以上的员工签署一个关于辞职后2年内不能在成都同行业就业的协议。也就是说我们要是从现在这个公司辞职了,2年内就不能在同行业内就职。一些人目前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出路,为了在没有找到出路之前赚点吃饭钱就只有签了协议。
想问一下,这样的协议有法律依据吗?在这种情况下签了的话是不是有效?难道签了协议真的在2年内就不能在此行业就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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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1
应当进行相应的补偿。
纵横法律网 喻远军律师
第2个回答  2011-08-20
有。
第3个回答  2011-08-20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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