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暂住地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申领人原《居民身份证》;
外省市户籍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带领其现场办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异地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流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2、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扩展资料:
以下情况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1、首次办理身份证
2、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参考资料:北京公安局-外省市户籍公民如何在京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国务院便利贴 | 送你异地办理身份证 全攻略,赶紧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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