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承租人死亡可以继承吗?法条依据!llc3253888@sina.com 一般人难以解答,请高手或律师指教!

我出租的商业用房,承租人已于一年前死亡,还有继承权吗?有法条依据吗?他的什么人可以继承?合同法和三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解释,都指住宅,未明确商业用房。

1、房屋承租权是不可以继承的。
因为在租赁关系中,承租人只享有出租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继承是相对于财产所有而言的。所谓继承是指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把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根据我国  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对于房屋的使用权(承租权)是不能划入遗产的范围,因此,对房屋承租权也就不可以继承。
2、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规定: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3、结合继承法和上述法条,仅仅住宅出租房的承租权可以继承,商铺是承租权是不能继承的;
4、既然没有继承问题,无需考虑继承人问题.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3-14
承租人死亡,对于承租的房产,没有继承权,因为房产不是承租人的,是房主的房产,谈不上继承,如果承租人死亡时,合同没到期,可以由承租人的其他亲属继续承租,重新办理承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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