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南宁内买二手房的产权年限问题,懂的进来看看,帮帮忙!

我在南宁看上一套商品房,已经是20年前的房子了,一般房子产权是70年对吧?等过户之后就还能使用50年,可是中介却说,国家刚规定从我买下的那一刻起自动延续使用70年,,请问是真的假的啊。事关重大,请懂的人回答。谢谢!

第1个回答  2012-03-12
如果您购买的是商品房,那它的使用年限是70年,用一年就少一年,70年期限到后,您就必须去房管局补交地价,如果你买的房子是之前单位福利分配的房子(房改房),那新房产证出来就是70年的使用年限。要分别出是商品房还是房改房,详细要看房产证,上面有写该物业的来源,如果是购买,那就一定是商品房。
第2个回答  2012-03-09
对于普通住宅正常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关于一手住宅年限计算:根据开发商办理一手楼楼盘销售许可证开始计算。如果是二手房买卖,例如已购公房开始计算时间是从本小区第一套住宅出售计算时间。比如小区建成是80年,但是这个小区2000年有一套住宅卖出,那么这个小区的房屋使用年限从2000年计算。
还有如果房屋使用年限满70年以后国家也不会收回土地。因为住宅用地如果满70年以后自动延续70年。补交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
基本上房屋的危房范围是50-60年,基本到不了70年,所以关于年限的话你大可不必担心这个问题。1.房屋是没有使用年限的,你可以无限期的使用,但是土地的使用年限最多只有70年,
2.只要国家不征用你的土地,你可以继续使用(目前的说法是需要掏一部分土地出让金)追问

土地使用年限超过70年后,国家或者开发商征用土地的话,我还得赔偿吗?
补交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 不会又要几十万吧??这个怎么计算啊????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12
亚热嘎斯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