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案例分析:

某日,被告人丁某(女,15岁)骑自行车回家,行至一坡路时,因车速过快,撞着同方向行走李某左脚的左侧。丁从自行车上摔倒,将李压在身下,丁既将李送往医院。但李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请问:丁某应否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不负刑事责任。刑法规定的责任年龄除故意杀人、放火等八大犯罪的责任年龄是14周岁外,其他罪名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从本案来看,丁最可能构成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本罪要求的是严格的刑事责任年龄,即年满16周岁,但丁不满16周岁,因此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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