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已满但未续签,进修合同是否有效?

我在一家私立医院工作,2008年4月进院工作,签了半年的试用合同(2008.4至2008.10),2008年11月签劳动合同二年(2008.11至2010年11月),2010年9月医院送我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6个月,进修期间只为我发放每个月基本工资1400元,其他进修费用未报销,这期间劳动合同期限满后未续签,但在9月进修前签订进修合同,合同要求进修6个月后需返院服务5年,如我违反约定,需赔偿违约金5万元。2011年3月我返院工作2个月后辞职(但辞职书领导不签字,我上交后就直接走人了),辞职原因是:1.工作时间长,从没加班工资,节假日也从没加班工资;2.单位拖欠工资,平时只发基本工资,效益工资都是扣在年底发放;3.保险只从2009.12交到2010.12,且只有医疗、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另有接近两年时间未买保险;4.刚进院时扣押所谓的风险金1500院一直未退还。2011.5月我未经单位签字同意就直接离职,6月份在另一家医院工作。现在原单位已向我起诉,要求赔偿损失68400元。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是否能胜诉?急需答案,谢谢!

第1个回答  2011-08-28
1、劳动合同期满,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约定的服务器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
2、劳动者违反服务器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3、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4、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5、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6、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

据此,
1、你可以向原公司申请离职,但应当支付原单位为你支出的必要的培训费用;实际计算出培训所花费的费用,并非就是约定的50000元;
2、原单位应当为你补交你工作期间的各项保险费用及支付加班费用(工作时间由单位负责举证);
3、原单位应当返还入职时收取的风险金1500元。
(其中2、3项应由你向法院提出反诉以主张自身权利,由法院决定合并审理还是单独审理)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

第2个回答  2011-08-29
你的劳动合同有问题
1.试用期应该算作你的劳动合同两年内,并且两年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2.用人单位不得扣押风险金
3.进修期间的待遇应与正常待遇相同
4.约定服务期赔偿费用不得超过培训费总额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9-01
第4个回答  2011-08-28
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为你积极应诉。
纵横法律网 杨艳国律师追问

非常感谢以上两位老师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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