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随后女方怀孕生孩子,没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现在男方又反悔了,并且男方不工作,也不带孩子,就天天在女方家吃住。还跟女方父母要零花钱。现在孩子3个月大了。请问协议还管用么?之前签的时候没有孩子,所以没提孩子抚养相关的问题。男的没工作也无抚养能力。就死赖在女方家,给家人和女方带来了严重的精神压力和痛苦,以至于奶也没了……请问该如何办?不要光复制网上东西,我都看过,我想求助下专业法律人士。此事事关重大希望大家谨慎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