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0年通则》的解释,采用FCA术语时,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界限是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9-20
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
第2个回答  2011-09-25
以货交承运人处置时为界,将货物交给海洋承运人即算完成交货,风险就此转移。
第3个回答  2011-09-17
货交承运人为界限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FCA(free carrier)是"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除规定外,卖方必须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规定交货为止。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FCA是国际贸易术语之一,《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对其规定如下:
  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装货。
  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若买方指定承运人以外的人领取货物,则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此人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