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一点。这里的社保主要是指养老保险。因为是自由职业者,无工作单位。所以费用都是自己承担。因为缴费的时候看到养老保险是有两项金额的总额,一项是企业缴费,另一项是职工缴费。如果投保人中途死亡,又没有达到要交金额规定的年限。这样的情况,难道只能拿回职工缴费的那部分吗?那岂不是很亏喽?毕竟是自己全额交的呀。实在是不懂呀,请大家帮忙。
自由职业者缴费也分2部分,大部分进入了统筹账户(大约12%)、少部分进入了个人账户(8%),中途死亡的,劳动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金额,亲属可以继承。统筹账户的,不返还。
非因工死亡的,还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具体标准各省规定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