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干部按义务兵退伍安置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军官退出现役,国家采取转业、复员、退休等办法予以妥善安置。作转业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作复员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享受有关就业优惠政策;符合退休条件的,退出现役后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
复员军官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法规和民政部规定规定的退出现役条件,本人自愿作为复员安置,以及有严重错误丧失干部条件不宜作转业安排,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五条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
第五十八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十九条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由国家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国家另行发给定期抚恤金。
第六十条 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
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有放弃一切的决心 如果向领导直接提出复员 能离开的可能性是不是极小
追答对。领导一般不会这么办的
第一,有违干部选用的政策,你是国防生啊,这是根本,不仅仅是违约的问题;
第二,小领导是没有这相权限的,最起码要有军以上单位才能办理吧,或者同意才行;
第三,你这个不是犯错,而是思想问题,对类似这样问题的处理,大部分是教育管理,如果同意你复员就说明领导无能呗,你说谁会给你弄这事啊?麻烦
那就是只有犯了错误才能离开了
追答兄弟啊,建议你别往那方面考虑。
第一,达到复员条件的犯错你实在承受不起;
第二,复员无所谓,犯错就是人生的污点了。
另外,关于你的复员的想法,我认为你应该综合考虑一下是否值得,你回去之后能干什么,千万不要因为一时之气而做出错误的选择。
我也有同学去部队的,刚去之后有复员的想法,跟领导闹了两三年吧,结果还不是在部队干了许多年了,现在还没退役,很多时候要面对现实、慎重选择,一步之差,可能后悔莫及啊。
请问需要负什么责任?
追答直接影响 你升学 考研 公务员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