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扣了档案和党组织关系怎么办?

我今年大学刚毕业签了青海的一家大型国企,当时只签了就业协议书,没有签其他任何补充协议,也没有提到违约金的事情,报道后公司没有履行签协议时候的承诺把我分到很差的二级单位,工作了三个月了还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现在还在6个月试用期当中。我在老家找了一个新单位,打算把这边的工作辞了,但是到人事部去办手续时,向我要2000块钱的违约金,不然不给寄档案和党组织关系转移还有五险的转移,派遣证也在档案里面。2000块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是我感觉被公司忽悠了,不想交这个钱,我该怎么办呢?
我跟人事部的领导什么话都说了,就是说不叫不行。我新的单位不急着要档案。公司最多可以扣留我的档案多长时间呢,找青海省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行吗,这样会不会他们故意一直拖着不给我呢?焦急啊
有谁知道我该怎么办呢?麻烦告诉一下,无尽感谢!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既然法律很明确,所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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