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快递丢失法律问题!

远程物流在3月丢失我一个价值1300的货,事后答复我,我保价2元只赔付400元,加快递费100元,总赔付500元,而且是赔付给收货方,拖了3-4个月,我当初发快递写的名字也不是本名,而且2元的保价费我也是事后才得知当初的快递费用是98元,业务员顺便报收的100元整,请问打官司大概会如何?

快件丢失,快递公司是有赔付责任的,如果你当初的保价金额就是400元,人家这样赔付,好像也没什么问题。不过赔付给收货方有点不合理了。毕竟快件的运输是发货方和快递公司之间的约定。
事实是,如果你去打官司,估计这点钱还不够付律师费的。追问

问题是,保价我当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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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1
个人认为:不知道你所指的门卫是不是收发室,如果是快递公司没责任。如果不是,快递公司还是有责任的,快递公司应该以最快的时间和最安全的方式将邮件交付收件人,不是随便将邮件交付一个人就算义务发行完毕的。
第2个回答  2018-11-02
快递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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