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只报了永诚保险 定损员来了照了相 出具定损单是赔付对方1050 赔付自车300 然后交通队给写了事故鉴定结果书 最后以总共赔付对方1500结案 数日后我拿着一系列的单据(有当时定损单 交通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 赔偿凭证 对方的交强保单复印件 自车维修发票 )去永诚报销 结果告我赔对方的要走交强报 我又去补报了交强 但是交强那边不能按永诚的定损给我进行报销 现在我该怎么办????
怎么有人告我这种情况的不用走交强呢
国家有没有规定这种情况先找谁?
走交强 找 人保, 走 商业 找 永成, 两个都走 那就两个都找,
交强是给对方修车用的,在交强不够用的情况下,用三者险,
其他的商业险是自己修车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