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5年从国企离职,因为离职时还没有找到工作,单位就把人事档案直接给我了,我一直保管至今。我有咨询过当地的人社局,他们不接收个人送过去的人事档案的保管。离职后我的党组织关系转到了街道社区,那个时候只是开具了组织关系介绍信,社区并没有要我的党员档案,现在社区问我要党员档案,但是我的党员档案和人事档案是在同一个档案袋里的,封条完好。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要请教一下:
1. 我想如果我自己拆封档案袋,把党员档案拿出来给社区,是否不妥当,这样我的人事档案被我拆分了以后万一要用到了,怎么办?
2. 我是否可以要求原单位分离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让原单位拆封后重新给我封条盖章,然后把分离出来的党员档案给社区?
3. 如果元单位不给分离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我是否可以把整个档案袋拿给社区,让他们拆分,然后写个书面证明说明拆分的原因,然后让社区再给我封条盖章呢?
那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