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谁告诉我《物权法》中关于物业费的规定?

主要问题是新房入住预交物业费的。想征求懂法律的朋友。从法律角度给我专业的解释。
关于物业费的收取,法律中有哪些条文,是怎么规定的。我想要法律规定的原文。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1.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要交物业费: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2.关于预交物业费要看你们的《物业服务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一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的, 你没得选择追问

那开发商有权利以不叫钥匙想要挟,硬性要求我们预交物业费吗?

追答

这样做是违法的,
这是两个合同关系, 开发商有按购房合同履行交房的义务. 他不交钥匙, 是违约行为, 可以按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金的责任.
预交物业费若是《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 则属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
不能混为一谈

追问

那开发商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房,产生的逾期赔偿费用,自合同规定交房时间算起至什么时间,是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还是房子验收合格时间? 这方面合同规定很模糊。

追答

自合同约定交房时间起算

追问

至什么时候止? 合同上写的是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交接那一款上写的是,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那逾期赔偿是结算至交付手续的时间还是通知的时间,又或者是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时间? 我是这么问的。

追答

从合同约定交房时间起算到房屋钥匙交到你手上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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