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0年9月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是05年的。成交价是23万。167个平方。今年五月份来评估房子值37.4万,现在准备过户,地税局给我们算的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都是按评估价37.4万算的。比我们按成交价算过户费多出了一半。我们没要求评估公司评估。请问下房产过户中心要求我们这么过户是否合法合理。
二手房税费包括:增值税(原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转让普通住宅暂免)、印花税(暂免)、契税等,不同的费用计算基数不同。
1、增值税: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对于非一线城市,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出售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个税按房价的1%征收。
3、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 ,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5年或5年以上:免征。
4、契税(普通住宅):
卖方:
不满两年(无论是否唯一)5.6%
满两年不满五年(无论是否唯一)1%
满五年唯一住房免税
满五年不唯一住房1%
买方:
购买90平以下房产的1%
购买90平以上房产的(唯一住房)1.5%
购买90平以上房产的(不唯一住房)2%
商业房或公司产权:3%。
5、房屋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各自缴纳房屋建筑面积*2元/平方米
6、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扩展资料
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二手房交易,现在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是一个非常活跃的现象,其发展前景相当可观。
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交易 百度百科:二手房交易税
可他的评估价比我们成交价高出14万。 过户费就多交一万多。这种情况下 我是不是可以要求评估公司重新评估给个合理价钱。
追答有时候房子的单价要比地价低,也正常,说明你买的房子便宜!!
地价是统一调整的,每个区域的地价不一样,有些是可以在中间做省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