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性质是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我们的股东是国内的另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都是同一人.营业执照写明我们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但是最近到外经局办事情的时候 人家说我们的股东是生产企业,不是投资性公司,只能是"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而再投资是指明要股东的利润才可以注资的.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