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小心撞死人了怎么办

我朋友父亲不小心开车撞死了,我朋友父亲没有保险,牌照和驾照之类的,我那朋友父亲一向很小心谨慎的,我朋友父亲当时在开车右拐时撞死的,当时那人没有带头盔,现在已经付给了那人安葬费六万多,那人还要求付五万,其他的另外算,民事诉讼我朋友父亲付了全责,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结果是怎么样,例如赔偿金啊,坐牢这些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同的刑级: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1、如果发生了有人员受伤的事故,第一时间打120叫救护车,然后再打电话112报交警。
  一定要让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据现场的事故证明必须有五张以上现场照,没有现场照的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可以不认可拒赔。

  2、责任明确的无人伤事故可以先移动车子到路边不要影响交通,按快速处理流程处理。
  在移动前用手机或相机把第一现场拍下来,注意要把两个车的牌照拍出来,整车和路面情况一起拍。

  3、如果有人伤的,一定保留第一现场,人伤严重的要先协助抢救伤员,打120急救电话。
  如果对方轻伤的,可能需要事故双方去医院检查治疗。

  4、一般110到现场处理很简单的,需要120的他们会做好份内事情,保险公司你报案后,不一定来现场。
  除非重特大事故,因为可以去交警队调现场照的,一般小事情保险公司定损员可以当场出定损单,大点的一般都要改天在汽修厂拆解定损。
  一般的案子拆检后就可以出定损单,大案子是逐步修,逐步拍照,快要修好的时候,还要等修复的车子上路测试,如果发现有问题,那么还要拍照,最后全部弄好后出最后的定损单,这样就可以保证维修价格不超过定损价,不然早出定损单的话,再有问题就难改了。

  5、在交警队处理事故的时候,要注意责任分担和赔偿费的协商。
  首先你需要明白交强险部分是只要吃到责任就要全额赔偿,次责和全责后果是一样的。
  误工费,只赔由于病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部分,不是对方想说多少就多少的,超过1600是需要提供纳税证明的,如果对方提供不出纳税证明那么只能按行业最低标准赔偿。 在实际处理事故时候,你如果按照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去谈,肯定谈不拢的,为了早点了结事故,你肯定要多付一部分赔偿金,所以一般牵涉到误工费的客户自己去理赔肯定是赔不足的。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在交警队协商的时候,如果对方伤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下,60(女50)周岁以上是没有误工费的,你不需要赔偿,如果超过退休年龄,确实在单位继续留用工作的,有固定收入的,那么需要所在单位出证明,不然不予认可。

  6、私了
  通常在双方事故中责任方没上保险,或者撞车事故损失比较小,双方不想去保险公司理赔的情况下,会通过双方私下协商解决赔偿。
  损失在几百元以内,很多人会认为能用现金解决是最好的,省去跑保险公司的麻烦,也不会影响次年的交强险折扣。举例:如果当年没有有责事故,那么下一年的交强险数额不变。但是如果发生有责事故,动用了交强险赔偿了,即使赔偿数额很小,次年的保险费用就要增加。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12-01
关于这个问题,最新《交通法》实施后,兰溪一中学生被撞身亡,赔偿数额引发纠纷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取代了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也正式实施,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在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方面较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了很大的扩展和提高。其中对于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方面的赔偿数额由十几万元上涨到几十万元。
连日来,不少读者打进本报热线,向记者询问,在车祸发生后,需要赔偿哪些项目,如何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事故,成了不少读者咨询的热点。为此,记者请有关律师对新标准中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项目进行了详细解析,以飨读者。
案例:2004年6月的一个凌晨,兰溪某中学学生李某在上学途经47省道黄大仙路段时,被一辆超速行驶的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肇事司机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交警部门主持下,死者李某的父母亲与肇事车主王某进行赔偿事宜调解。调解中,李某的父母亲提出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因双方对赔偿数额无法取得一致意见,调解未果,李某的父母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高速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肇事车辆造成李某死亡,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那应如何确定本案的责任承担者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结合本案的事实看,司机对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失,应当列车主和司机为共同被告,由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赔偿:1.施救时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2.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死亡前实际扶养的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实际赡养的父母等,但不包括未实际赡养的父母。本案中李某系未成年人,其父母并不属于其实际赡养的人,所以不能主张要求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律师观点
关于死亡赔偿金问题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本案李某系农村居民,依据法律规定,只能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最高院的这一司法解释,人为地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分开,造成赔偿不公的现象,实际上并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其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根据浙江省统计局2003年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18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431元,也就是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为263600元,而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为108620元,两者差距甚远。由此导致误工费、护理费损失计算也不一致。
关于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关于造成死亡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官自由裁量。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一般依据加害人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等为依据判定数额不等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2-17
死亡赔偿金 根据你们的人均收入而定 一边公式是20乘以(人居纯收入)加上丧葬费 抚养费 有老人的还有赡养费(根据子女多少分)精神损失费 也得不少的钱了 还要附带刑事责任(三年以下) 一般只要赔偿及时的话会判缓刑
第4个回答  2011-12-17
要负全责!承担刑事责任。积极赔偿可视情节少判轻判,判多久就看法院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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