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通新劳动法的请进,悬赏100分,回答明确的话我会追加,谢谢!

1、我的情况是这样的——06年4月毕业,在上海一家民营网络A公司任职。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缴纳外来人工综合保险。A公司到07年5月才为我开始缴纳综合保险,但是到至今08年12月,还是未签订劳动合同。(A公司最近一直在忙注销,但是因税务问题一直未注销成功。)
从07年8月我被晋升为主管,基本工资3000.加奖金,总共将近5500月均。

08年12月18号,公司在没有经过我本人的同意下,调任我去外地工作。并在公司内部网络OA里发布公告(此公告是以合肥注册公司名义发布)——若09年1月4号还是没有到外地任职,则视为自动离职!并且上海站负责人也明确表明:如果1月4号没有到外地报道,就算按照以前,来上海站签到报道也按照矿工处置!

2、我已于今天向劳动部门提交仲裁申请,为以防不测,我特意搜集了以下资料。

A、08年全年的考勤签到表。(公司不正规,没有工作证和考勤卡,只能手写签到。08年的签到表有部分是我本人手签,有部分是让同事代签,不是我的字迹。但是08年12月的最后,我特意每天都是自己签到,为保留证据,这是否有效?)
B、06年4月至今的客户签约合同。(08年后半年因为职位关系,本人签的合同很少)
c、07年至今缴纳的综合保险单据。(这是以A公司名义上缴的综合保险。从07年5月开始)
D、08年8-11月的工资证明领取单。(公司在发工资的时候,要手写签名确认工资金额。08年1月-7月单据在上海站经理那边,我有电子档的工资文件是否有效?)
E、A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复印件。
F、08年上半年发工资都是以上海站总经理的开户行**发放的,在发工资的时候并未注明“工资”,如果我能从银行把这些转帐的记录调出来,上面是**的名字,是否有效?(在领取工资签名确认的时候,最后一栏的审核人签名是**,这个能证明她就是上海的负责人。)

3、公司一直以单休、双休轮休制。(就是这个礼拜你单休,下个礼拜你就双休。)这个是否属于加班费赔偿?

4、公司自08年1月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至今没有给出任何证据。

请问1、我上述准备的资料哪些是绝对有效的?另外,我还可以搜集哪些证据?
2、根据新劳动法,如果举证有效,我可以获得多少的赔偿,赔偿明细。
3、1月4号我还是否需要来上海报道?或者应该怎么样做交接工作?我也不打算在这里上班了。
4、对于我工资的证明,我还有什么其他有效方式?(公司的晋升公告都不盖章的,我有去年打印的文件,是否有效?)
5、同事很多都这样的情况,是否搜集同样的证据,都可以要求获取赔偿?
6、对于新劳动法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请问我这样,一直签到到12月31号,是不是相当于签了劳动合同?
针对第六点补充,7、如果到12月31号仍然未签订合同,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点,对我现在的情况是有利还是无利?我已经不想再在这家公司工作了,我需要提前在12月30号自动离开,不来报道吗?
8、另外,请针对我2中提供的证据资料做分别的回答-我需要明确知道有效还是无效?
9、至始至终都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何来劳动合同的里的工作地点变更只说?
10、如果1月4号报道,怎么样取证他们不让我上班呢?
11、这种情况很普遍,根据我以上提供的证据,请问我的胜算高吗?

第1个回答  2008-12-26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不知你的劳动合同里是否约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动你的工作地点?如果没有,单位的做法就是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违约行为。
1、你的上述证据如果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就是有效的,你可以跟单位的主管领导打电话,把一些关键点说清楚,比如你的收入,工作时间,何时来的公司等,顺便做个录音。
2、单休的时候就属于休息日加班,你可以获得双薪。
如果举证有效你可以获得加班费、08年不前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3、去报道,取一个他们不让你上班的证据。
4、你单方打印的证据对方不认就无效。
5、可以
6、可以视作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08-12-27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不知你的劳动合同里是否约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动你的工作地点?如果没有,单位的做法就是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违约行为。
你的上述证据如果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就是有效的,你可以跟单位的主管领导打电话,把一些关键点说清楚,比如你的收入,工作时间,何时来的公司等,顺便做个录音。
单休的时候就属于休息日加班,你可以获得双薪。
如果举证有效你可以获得加班费、08年不前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去报道,取一个他们不让你上班的证据。
你单方打印的证据对方不认就无效。 、可以
可以视作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08-12-26
1.提供什么样的证据要看你欲主张什么的事实,证据的意义在于证明事实的真实性。也就是说你在劳动仲裁申诉书上所讲述的事实,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才能得到支持,证据不能有漏洞等等。证据问题是司法实践中最难的部分,有必要的话可以到见你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2.你要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会保险,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并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工作地点的变动公司是否存在问题关键要看你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了,建议你带着合同当面咨询。

4.工资的证据收集关键要看你的工资是怎么发的,怎么发的就怎么证明。

5.如果公司到12月31号仍不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3
第一,根据你搜集的证据材料看,你应当是有胜算的。
第二,你能够获得的赔偿包括:补缴保险,12个月的工资(未签劳动合同),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个月的代通知金。
第三,如果没有休年假,可以要求年假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5个回答  2008-12-28
建议
1、资料没有绝对有效的,只是看力度大不大,不怕多
2、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因为未签合同,可以要求10个月的双薪
3、认真做好交接,避免被动
4、工资卡是最好的证明
5、可以
6、满一年没签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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